QC/T 29106-2004 (2004-02-10 发布,2004-08-01 实施)代替 QC/T 29106-1992前言本标准是 QC/T 29106-1992《汽车用低压电线束技术条件》的修订版本
本标准修订过程中以德国、法国、韩国等国家同行业的企业标准为主要参考对象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 QC/T29106-1992
本标准与 QC/T 29106-1992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增加了引用标准 GB/T 13527
2、HG 2196、QB/T 2423 和 QC/T 238
——术语和定义中增加了"干区"、"湿区"、"刺破连接",并在技术要求中增加了相应的规定
——增加了压接接点横断面的技术要求
——增加了导体标称截面积规格和与其对应的拉力值
——增加了密封塞压接的技术要求
——对电线束的使用环境温度、耐高低温性能、耐湿热性能、耐振动性能、耐盐雾性能及对应的试验方法作了修改
——增加了耐温度变化性能要求
——将耐油性能要求改为耐工业溶剂性能要求
——出厂检验增加了"接点防水"、"无焊料焊接接点撕裂力"、"密封塞压接"项目的检验
——对型式检验产品的抽样方法、编组、检验项目和检验顺序作了修改
本标准由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长春市灯泡电线有限公司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玉德、汤曼如、方兴亚、姜树森、张杰、钱程
QC/T 29106-2004汽车低压电线束技术条件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用低压电线束(以下简称电线束)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储存和保管
本标准适用于标称电压低于 50V 的各种汽车用电线束(含单根线)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然而,鼓励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