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长:1 人审判员:2 人书记员:1 人公诉人:2 人辩护人:2 人被告人:3 人被告人:贾浩,河源市源城区埔前第一中学初中二年级学生。被告人:乙然,社会无业青年,曾因聚众斗殴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包志林,河源市源城区埔前第一中学初中二年级学生,与贾浩同班同学。被害人 1 人:丁新,河源市源城区埔前第一中学初中一年级学生法警:2 人基本案情:贾浩与丁新同为河源市源城区埔前第一中学在校住宿生,一天中午两人同在学生食堂排队时,因丁新插队,贾浩与其当场吵架,丁新打了贾浩一拳,两人被在场老师劝阻,贾浩十分气愤,认为在这么多同学面前被欺负,自己太丢脸了,遂怀恨在心,当晚贾浩在校外的一间游戏室玩时,遇到了自己在游戏室认识的朋友乙然,贾浩向乙然谈及中午在校发生的事,并对乙然讲想教训教训丁新,乙然当场同意,叫贾浩确定时间后和他电话联络,贾浩回宿舍后,又请同班同学包志林帮忙,叫包志林和他们一起去教训丁新,包志林心里虽不怎么愿意,但碍于朋友情面,只好点头同意。第二天,贾浩约乙然、包志林二人,在丁新回宿舍途中等候,丁新出现后,三人上前将丁新拦住,对丁新进行殴打,丁新撒腿就跑,乙然遂掏出随身携带的砍刀向丁新头部砍去,丁新被砍倒在地后,贾浩、乙然又在丁新身上猛踢几脚,丁新大呼“救命”。三人就立即逃窜至校外,贾浩、包志林二人于第二天向学校保卫科投案自首,乙然于当天被公安机关抓获。书:请旁听人员安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法治进校埔前第一中学模拟法庭剧本一、不得随意走动及进入审判区;二、不得鼓掌、喧哗、哄闹;三、不准吸烟;四、移动电话一律关闭;法庭纪律宣布完毕。公诉人、辩护人、被害人入庭。审判长、人民陪审员入庭。长:(敲锤)现在开庭。传被告人贾浩、乙然、包志林到庭审判员 1:第一被告人姓名?贾:贾浩,长:性别?贾:男。审判员 1:出生年月日?贾:98 年 5 月 17 日生审判员 1:民族?贾:汉族审判员 1:文化程度?贾:初中文化审判员 1:职业?贾:学生审判员 1:家庭住址?贾:住本市源城区西江首府 9 栋审判员 1:什么时候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的?贾:10 月 16 日审判员 1:第二被告人姓名?乙:乙然审判员 1:性别?乙:男。审判员 1:出生年月日?乙:90 年 8 月 12 日生审判员 1:民族?乙:汉族审判员 1:文化程度?乙:初中文化审判员 1:职业?乙:无业审判员 1:家庭住址?乙:住本市源城区埔前镇双头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