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水安全施工方案一、安全防护措施1.1.1、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配备合格的安全员,制定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确保达到安全文明施工现场;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确保施工作业人员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1.1.2、项目经理要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认真执行国务院、建设部、北京市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定,重点落实北京市建委、北京市劳动局发布的《北京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管理计划,使安全生产工作与生产任务紧密结合,保证职工再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严防各类事故发生,以安全促生产。1.1.3、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通过组织落实,责任到人,定期检查,认真整改,杜绝死亡事故。1.1.4、项目经理与劳务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工长与分包队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使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到人,落实到人,层层负责。1.1.5、每星期召开的生产调度例会,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作为重要事项纳入其中,总结前一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并在此基础上布置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1.1.6、严格按照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的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作业。在执行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更该方案和措施时,应经原设计方案的及时主管部门领导审批签字后实施,否则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方案的措施。1.1.7、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安全技术交底主要分为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两种。工长和安全员必须按施工进度分专业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日常检查中随时进行口头安全技术交底。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具有针对性并有交底人与被交底人的签字:口头安全技术交底要求交底人完后做好记录。1.1.8、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由项目经理每半月组织一次检查,主要针对文明施工的全部内容进行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情况按“施工现场检查记录表”评比打分。若发现重大隐患问题,应下达停工令,待隐患问题排除,并经检查验收批准后方可施工。1.1.9、机械设备、临时设施和各类脚手架等防护设施,在安装完成后应请项目部安全负责人和公司生产部验收合格后且签署验收单,方可使用。未经过验收和验收不合格的防护设施严禁使用。1.1.10、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时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教育率达到 100%,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合格的证件后方可允许操作,持证上岗率达到 100%。1.1.11、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按规定戴安全帽,并系紧颌带。戴安全帽不系下颌带视同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