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费用报销标准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加强公司差旅费报销的管理,在使之符合合理、节约的原则下,同时保障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办理程序1、高层管理人员出差需总经理书面批准,其他人员出差需经部门负责人或总经理书面批准
2、出差人员应于出差前填写《出差申请表》,注明出差地点、时间、事由、所需资金,履行报批手续,如遇特殊情况未能提前申请的,应于出差返回后及时补办手续
3、出差人员凭批准签字的《出差申请表》到财务部办理差旅费的借支和报销手续
未经批准擅自出差者,财务部不予报销其差旅费用,其外出时间按旷工处理
4、出差人员原则上乘坐汽车或者乘坐火车(从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晚上乘车 6 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 10 小时以上可购硬卧票)并凭票报销
如因时间紧急需搭乘飞机的应事先报经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飞机票一律不予报销
5、业务人员要严格按照业务要求拟定出差计划,规划出差时间,预算出差费用
出差人员不得在出差途中无故改变行程线路及时间安排,如遇特殊情况需改变路线的,出差人员应及时提出更改申请由相关领导批准,并于出差返回后及时补办相应手续
如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出差路线差旅费不予报销,其外出时间按旷工处理
26、出差人员所有需要报销的费用按照以下标准执行,所附单据必须真实、可靠,并与发生的费用一一对应
替补发票原则上不予报销,补助费用除外
7、出差时借款,本着“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延误工作责任自负,特殊情况由总经理特批,对各部门违反规定给予借款而造成账务混乱的,追究财务经办人及负责人的责任
8、出差回公司应在一星期内报账,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
二、费用标准(一)出差人员费用报销1、出差实行费用包干制度,销售人员每人每天按 200 元标准补贴(含住宿、餐补及市内交通费)
出差往返交通费用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若出差地设有公司住宿办公地点的无住宿费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