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清廉干部评比方案背景在党的建设高峰期,为选拔和激励优秀的干部力量,保持党员干部清廉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制定了清廉干部评比方案
目的本方案的主要目的是,培育和弘扬党员干部的清风正气,推动党风廉政建设
本方案通过对清廉干部的评选和表扬,激励广阔党员干部向先进模范学习,并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的意识
审查程序本方案审查程序如下:1
各级党委部门及有关组织对提名者做出初步审查和推举;2
向群众公开征集意见和建议;3
职工代表、人民代表、党员代表、团员代表根据单列推举名单进行提名,由评审委员会在考察后,选定推举入选者
评选标准本方案评选标准如下:1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较高的道德修养;2
具备优秀的工作能力和业绩;3
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战略眼光;下载后可任意编辑4
对工作充满热情、有学习进取精神,以及工作态度积极、勤奋仔细、勇于担当
奖项设置本方案设置的奖项以及奖励规定如下:1
“优秀党员干部”称号,由领导机关授予,奖励三等功一次;2
“先进工作者”称号,由企事业单位授予,奖励奖金 1 万元、荣誉证书一张;3
“三好模范”称号,由省市级党委授予,奖励奖金 3 万元、荣誉证书一张;4
“巾帼英雄”称号,由妇联授予,在达到享受退休待遇条件的基础上,提前享受退休待遇
其他具体奖项根据工作要求补充产生
评选程序本方案评选程序如下:1
各单位自行推举对象,组织部门初审后经过三方面评审,化为一个具体名单;2
评审委员会对这个名单逐一进行审核和考察,从中选出适合的候选人;3
具体奖项的获奖名单由领导机关授予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评选流程本方案评选流程如下:1
推举阶段:各单位推举对象,组织部门初审;2
调查阶段:党委委员调阅材料、开展调研;3
考验阶段:考核委员会组织面对面约谈、提问;4
确定名单:评选委员会汇合调查材料,形成评选名单;5
发布公告: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