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学院 2013 级旅游管理专业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学术修养、有较强业务水平、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毕业生;掌握旅游管理基础理论知识、旅游规划原理与方法、景区管理理论,胜任旅游业管理职业需求与旅游业研究人才需求。学生毕业后可以在旅游行政管理(旅游局、文化局、规划局、文物保护部门等)、旅游咨询、旅游地产、旅游规划设计、旅游商务、旅游广告与营销策划、度假区、旅游景区(城市公园、国家公园、主题公园等)、旅行社等企业及旅游国际组织机构工作,也可以继续攻读硕士学位。二、培养规格和要求思想政治和德育方面: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实践,热爱科学事业,养成良好学风、善于合作和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和心理素质,遵纪守法。业务方面:掌握旅游学、管理学、经济学的基础理论和方法,了解旅游产业和休闲业的经济规律,初步具备酒店经营管理、旅游目的地的开发、营销与管理、休闲活动策划和管理、会展经营管理基本能力;—1—熟练地运用一门外语,熟练旅游业信息获取、文献检索和期刊科技信息获取的方法。初步掌握第二外语。体育方面:了解体育的基本知识,掌握科学锻炼身体的基本技能,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的合格标准。三、授予学位与修业年限按要求完成学业者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本专业修业年限为四年。四、毕业总学分及课内总学时本专业方向分为必修课(公共课、专业课)、选修课(公共课、专业课)两类。本专业方向总学分 155 学分,其中必修课 124 学分,占 80%;选修课 31 学分,占 20%,其中学生必须选修通识教育课 16学分,选修限选课程 10 学分,至少选修任选课程 5 学分。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共 103 学分。四年课内总学时为 2790 学时。课 程 类 别公共必修课程公共选修课程专业必修课程专业选修课程毕业总学分(实践教学学分)课内总学时—2—学 分 数36168815所占比例23.2%10.2%56.8%9.8%155(27)2790备 注含实践教学5 学分含实践教学19 学分含实践教学3 学分五、专业核心课程:管理学原理、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旅游概论(双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旅游地理学、酒店经营管理、服务运营管理、俱乐部管理、会展概论、项目管理、旅游产业经济学、旅游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