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试验样本量的估算样本量的估计涉及诸多参数的确定,最难得到的就是预期的或者已知的效应大小(计数资料的率差、计量资料的均数差值),方差(计量资料)或合并的率(计数资料各组的合并率),一般需通过预试验或者查阅历史资料和文献获得,不过很多时候很难得到或者可靠性较差。因此样本量估计有些时候不是想做就能做的。SFDA 的规定主要是从安全性的角度出发,保证能发现多少的不良反应率;统计的计算主要是从 power 出发,保证有多少把握能做出显著来。但是中国的国情?有多少厂家愿意多做?建议方案里这么写:从安全性角度出发,按照 SFDA××规定,完成 100 对有效病例,再考虑到脱落原因,再扩大 20%,即 120 对,240 例。或者:本研究为随机双盲、安慰剂平行对照试验,只有显示试验药优于安慰剂时才可认为试验药有效,根据预试验结果,试验组和对照组的有效率分别为 65.0%和 42.9%,则每个治疗组中能接受评价的病人样本数必须达到 114 例(总共 228 例),这样才能在单侧显著性水平为 5%、检验功效为 90%的情况下证明试验组疗效优于对照组。 假设因调整意向性治疗人群而丢失病例达 10%,则需要纳入病人的总样本例数为 250 例。非劣性试验(α=0.05,β=0.2)时:精品文库计数资料:平均有效率(P)等效标准(δ)N=公式:N=12.365×P(1-P)/δ2计量资料:共同标准差(S)等效标准(δ)N=公式:N=12.365× (S/δ)2等效性试验(α=0.05,β=0.2)时:计数资料:平均有效率(P)等效标准(δ)N=公式:N=17.127×P(1-P)/δ2计量资料:共同标准差(S)等效标准(δ)N=公式:N=17.127× (S/δ)2上述公式的说明:1)该公式源于郑青山教授发表的文献。2)N 是每组的估算例数 N1=N2,N1 和 N2 分别为试验药和参比药的例数;3)P 是平均有效率,欢迎下载2精品文库4)S 是估计的共同标准差,5)δ 是等效标准。6)通常都规定 α=0.05,β=0.2(把握度 80%)上述计算的例数若少于国家规定的例数,按规定为准;多于国家规定的则以计算值为准。具体规定的最小样本量如下:II 期,试验组 100 例;III 期,试验组 300 例;随机对照临床验证(如3 类化药)试验组 100 例。IV 期,2000 例。疫苗和避孕药与上述要求不同。例 1:某新药拟进行 II 期临床试验,与阳性药按 1:1 的比例安排例数,考察新药临床治愈率不差于阳性药。根据以往的疗效和统计学的一般要求,取 α=0.05,β=0.2,等效标准 δ=0.15,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