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通风机司机岗位责任制主通风机司机是本岗位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安全生产职责如下:一、岗位职责第 1 条上班前禁止喝酒,上班时不得睡觉,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第 2 条对本机房内的所有设备的安全工作负责,严格执行要害场所管理制度,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严禁进入车房。第 3 条严格执行主通风机操作规程及巡检制度,司机精心操作,持证上岗,保证安全运行,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杜绝“三违”。第 4 条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班时必须对各风机各部位、电控系统进行全机检查,使之处于完好状态。第 5 条运转过程中,注意观察各部位运转声响,仪表指示情况。第 6 条认真填写运转日志及交接班记录,做到勤检、勤听、勤摸。第 7 条经常保护设备和机房环境清洁,窗明机净,无油迹。第 8 条对防护用品保管好,使用好,会使用灭火器材。第 9 条积极参加检修和试运转工作,发现事故隐患立即检查处理,并及时回报有关领导。第 10 条熟知本岗位职业危害因素防护设施、设备及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方法,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佩戴完好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掌握发生职业健康危害事故时应急自救、互救基本知识。第 11 条做好本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管控措施落实工作。二、考核与责任追究第 12 条每月由单位负责人组织对岗位职责履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发放、年度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第 13 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主通风机司机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违章作业或冒险蛮干的;(二)对他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四)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第 14 条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主通风机司机调岗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二)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三)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第 15 条由于操作失误导致供风异常,主通机司机负直接责任第 16 条异常停风后,未及时发现、报告、处理的,主通机司机负直接责任。第 17 条主通风机司机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未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的,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