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省自治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基地管理办法[五篇材料] XX 省自治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基地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奥运争光计划,加强我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基地(以下简称《后备人才基地》)建设,推进我区竞技体育工作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后备人才基地》是经当地体育主管部门逐级申报,由自治区体育局命名,具备较高训练水平,为自治区优秀运动队输送人才的各级各类体校、业体校、学校。 第三条《后备人才基地》的主要任务是。提高训练水平;培养、输送优秀后备人才;保障我区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基本条件 第四条《后备人才基地》须具备如下条件: (一)具有当地政府批准的机构、人员编制; (二)开展的运动项目必须是我区开展的重点项目,并已列入本地区重点优势项目; (三)地方财政保证《后备人才基地》每年所需训练经费; (四)有适应项目训练的场馆、训练设施和足够的训练器材; (五)有综合素质好、业务水平高、教学能力强的教练员队伍; (六)在训青少年运动员人数不低于规定标准; (七)能够保证运动员正常的文化课学习; (八)符合《后备人才基地》考评标准的其他条件。 1 第五条《后备人才基地》申报: (一)《后备人才基地》申报坚持自愿原则。凡申请成为《后备人才基地》的单位,须向所在盟市体育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盟市体育主管部门初审通过后,向自治区体育局提交申请报告及申报材料。 (二)申报《后备人才基地》需提交如下材料: 1、《后备人才基地》申请表; 2、《后备人才基地》自评报告; 3、盟市申请报告;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报自治区体育局。 第六条自治区体育局接到报告后,组织评审组实地考察评审。第七条自治区体育局评审合格单位,被正式授予《后备人才基地》称号。 第三章考核、管理 第八条《后备人才基地》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地方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做到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 第九条《后备人才基地》须每年 12 月 15 日前向自治区体育局报送年度工作总结及下一年的工作计划。 第十条自治区体育局每年对《后备人才基地》进行一次综合考评。 第十一条《后备人才基地》须按要求在 XX 省自治区青少年体育人才信息网上对所有运动员进行注册。 第十二条《后备人才基地》实行动态管理,有下列问题之一者, 2 将视为不合格,并取消《后备人才基地》命名: (一)无特殊情况不参加或不按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