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岗位聘任方案为加强住建局事业人员聘任管理,充分调动和发挥事业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事业单位聘任工作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根据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聘任原则(一)按照批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对空缺岗位进行聘任,聘任职务必须与本人专业技术资格一致;(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全局统筹把握;(三)坚持聘任与考核相结合,先考核、后聘任。(四)聘任职务坚持逐级晋升原则(取得全国职称考试资质和受到市级以上表彰的杰出人才除外)。二、聘用程序(一)个人申报。提供相关所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毕业证书等有效证件。(二)开展考核。竞聘上岗采用评分制,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三)聘用。总成绩按空缺岗位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进行聘用。三、岗位聘用的范围和对象事业单位的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纳入岗位竞聘的范围。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根据本单位实际,实行竞聘上岗:(一)事业单位推行岗位设置管理后首次聘用人员;(二)机构调整、重组或现有人员超过岗位总量;(三)出现岗位空缺或新设岗位;(四)符合岗位条件的人数多于岗位数额;(五)其他需要实行竞聘上岗的情形。四、岗位聘用的条件(一)岗位聘用的基本条件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有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2、核准的岗位范围内,有相应的岗位空缺。3、上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4、符合聘用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5、身体健康。(二)岗位聘用的资格条件按照现行的职员、专技人员、工勤人员晋升职务的条件,具备相应等级的任职资格及年限。(三)一票否决情形1.不履行聘约的;2.年度考核不合格的;3.严重失职、渎职的;4.违反工作纪律或单位规章制度,经批评仍不改正的;5.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6.患病或非因公负伤等原因,连续六个月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五、考核内容(一)岗位分:近三年,聘用人员在拟聘用岗位(编制工作单位)上已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每年计 2 分,从事其它技术岗位的每年计 1 分。(二)工龄分:1.工作年限(以工资信息的工龄为准),截止考核日。每满一年0.5 分,不足一年不计分。2.进入本职(住建系统)单位年限(以文件为准),截止考核日。每满一年 0.5 分,不足一年不计分。3.取得申报专业技术资质,每满一年 0.5 分。(三)学历分:按最高学历计,研究生及以上计 10 分,本科计 8 分;专科计 5分;中专(含高中)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