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全身振动暴露的舒适性降低界限和评价准则GB/T 13442—92国家技术监督局 1992—04—25 批准1992—12—01 实施本标准参照采用国际标准ISO 2631/1—1985《人体全身振动暴露的评价——第一部分:通用要求》。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人体全身振动暴露时,保持人体舒适的振动参数界限和评价准则。本标准适用于各种运载工具或机械产生的人体全身振动环境,用以评价各种作业振动环境对人员舒适性的影响;并可作为设计各种装置或设施,评价其性能或采取振动控制措施的依据。本标准适用于频率范围为 1~80Hz 的周期振动、随机振动或具有分布频谱的非周期性振动。也适用于其能量在此频带范围内的连续冲击型振动。本标准适用于峰值因数不大于 3 的振动,或计权信号的峰值因数不大于6 的振动。本标准仅适用于正常健康的人。一般指可以从事正常生活起居,包括旅行,并能承受典型工作班或轮班制工作负荷的人。本标准适用于通过主要支撑面将振动作用于立姿或坐姿的人,也适用于卧姿和斜靠姿的人。2引用标准GB/T 13441人体全身振动环境的测量规范3术语3.1全身振动暴露承受着传输到整个身体的机械振动。3.2舒适人体对所暴露的振动环境主观感觉良好,在身体上和心理上无困扰和不安的因素。3.3舒适性降低界限保持人体舒适的振动参数界限,超过此限会引起舒适性降低。4人体全身振动环境的测量应当符合 GB/T 13441 的规定。5全身振动暴露的舒适性降低界限5.1舒适性降低界限(加速度均方根值)按振动频率(或 1/3 倍频程的中心频率)、暴露时间和振动作用方向的不同而异,见图1a 和图 1b(Z 轴向),图 2a 和图 2b(X 轴向或 Y 轴向)。这些界限相对应的限值列于表 1(aZ)和表 2(aX、aY)。在人体的最敏感频率范围,界限最低。对于 aZ 振动,其范围为 4~8Hz,对于 aX、aY 振动,其范围为 1~2Hz。5.2鉴于人体舒适性反应的复杂性、变异性以及工作任务和条件的不同,在不同行业和应用场合,允许对舒适性降低界限进行适当的修正。在 5.1 条规定的界限基础上,允许修正范围为 3~一 30dB。图 1aaZ 加速度界限——舒适性降低限(横坐标为频率,以暴露时间为参数)图 1baZ加速度界限——舒适性降低限(横坐标为暴露时间,以频率或 1/3 倍频带的中心频率作参数)图 2aaX 或 aY 加速度界限——舒适性降低限(横坐标为频率,以暴露时间为参数)图 2baX 或 aY 加速度界限——舒适性降低限(横坐标为暴露时间,以频率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