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版本:A: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管理修改次数:0实施细则文件编号:QG/SDXS 455-20121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规定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销售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内容及要求。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全资单位。控参股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的管理参照本实施细则执行。本办法适用于所属单位人事部门。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办法的引用而成为本文件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中,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文件。2.1 人事〔2008〕866 号《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管理暂行办法》2.2 人事〔2008〕866 号《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用户认证管理暂行办法》3术语和定义本实施细则采用以下定义:3.1 关键用户:是指人事处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系统管理员。3.2 高级用户:是指人事处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模块管理员。3.3 最终用户:是指所属各单位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员或系统模块管理员。4重要风险中国石油山东销售公司2012-09-01 修订2013-01-01 实施第 1 页 共 16 页4.1 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账户新增未经有效审批。4.2 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账户注销未经有效审批。4.3 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账户权限调整未经有效审批。5职责5.1 人事处是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归口职能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5.1.1 负责制定及修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的相关制度;5.1.2 负责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业务功能建设和应用推进,指导所属各单位使用系统处理业务,并对应用情况进行监督考核;5.1.3 负责制定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的业务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及考核;5.1.4 负责协调解决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在运维过程中存在的问题;5.1.5 负责对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高级用户和最终用户的账户新增、注销、锁定、密码重置及权限配置等进行日常管理;5.1.6 负责对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薪酬自由查询平台账户及运维工作进行管理;5.1.7 负责定期检查公司机关及所属各单位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信息数据,做好公司机关及附属机构信息数据更新,并协助所属各单位进行系统信息数据修正和更新。5.2. 公司所属各单位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是:5.2.1 负责按照本办法要求,做好本单位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的日常运维和系统业务处理;5.2.2 负责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