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理论法-重点考点详解梳理法概念的争议1、法概念争议的核心法律和道德之间是否存在概念上(非内容上)的必然(非偶然)联系
2、法律实证主义(恶法亦法实然法)不承认存在概念上必然联系的(1)定义要素:权威性制定和社会实效,(2)权威性制定为主,社会实效为辅:分析法学
社会实效为主,权威性制定为辅:法社会学和法律现实主义
3、非实证主义(恶法非法应然法)承认存在概念上必然联系的古典自然法学:以内容的正确性为定义要素
第三条道路:以权威性制定、社会实效与内容的正确性为定义要素法的特征法律的特征指能够将法律与其他类似的社会现象区别开来的个性化要素
1、法是调整人的行为的社会规范三种规范:(1)自然规律:自然事物之间关系(2)技术规范:人与自然之间关系(3)社会规范:人与人之间关系(4)法律属于社会规范,此外还有道德、宗教、习惯、组织内部的规则等法律只针对行动,不针对思想并非所有类型的行动法律都调整,法律只调整人的涉他(关系)行动,只具有个人意义的行动(自我指向的行动)法律不调整
注意:正是由于法律在调整范围上要窄于其他社会规范,所以与其他任何社会规范相比,法律的调整范围都要小,法律的要求都要低
2、法是公共权力机构制定或认可的具有特定形式的社会规范国家形成法律有两种基本方式:制定和认可两种认可:(1)明示认可:立法认可习惯的效力,具有普遍约束力(2)默示认可:司法认可习惯的效力,不具有普遍约束力法是具有普遍性的社会规范1.在国家权力所及的范围内,法具有普遍效力和约束力
近代以来,法的普遍性也要求平等地对待一切人的普遍性,要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3.近代以来,法律虽然与一定的国家紧密联系,具有民族性、地域性,但法律的内容始终具有与人类的普遍要求相一致的趋向
法是以权利与义务为内容的社会规范1
自然规范和技术规范不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2
法律之外的社会规范通常只以义务为内容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