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一队井下电气检修安全技术措施 井下电气检修工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井下电工必须熟悉井下电气作业安全规程,并受过触电急救、人工呼吸的培训
2、井下电工必须熟悉井下采掘各巷道系统、通风系统,熟悉所辖区域的供电系统
3、按规定经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安全技术培训和有关专业培训的人员才能独立从事工作
二、停送电工作: 1、6 千伏高压停送电必须坚持工作票和操作票制度
2、6 千伏高压停送电工作票由机运科电气负责人签发,并以调度室同意,做好区域人员撤离,排放瓦斯安全工作后,方能执行
3、高压停、送电操作,必须执行二人作业制
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事故情况下可由一人操作
4、660v 以下电压的整个系统停、送电,由停、送电单位书面申请,由机运科电气负责人同意签字,经调度室做好安排后,由申请单位指定专人负责
5、采区变电所低压分路开关停送电,由维修单位或维修人员直接向调度室报告,经同意后即可操作
6、“三专”电气设备停电,一般情况必须提前一天向机运科报告,经机运科同意,调度室安排后,第二天才能实行
在有故障情况下,可先停电,但停电后必须立即向调度室报告
7、操作千伏级以上电气设备主回路时,必须戴绝缘手套,必须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8、停电后,必须验电,闭锁挂牌,并留有专人守护后,方能从事工作
9、停电时,必须先停负荷,后停主线路,以免造成跑车及掘进瓦斯积聚来不及撤人的事故
三、下井前的准备: 1、带齐维修工具(验电笔、测试仪表、材料、停电警示牌及便捷式瓦斯监测仪携带齐全,电工工具绝缘可靠)、备品、备件及有关维修资料和图纸
2、详细询问上班电气的运行情况,存在问题及处理情况,并查看设备的运行记录
四、电气检修、检查: 1、电器检修必须熟悉电器原理图及接线图,准确做出事故定性判定
2、电器、电缆漏电事故,有低压选择性漏电保护的采区变电所应跳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