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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医疗器械行业所需要遵守的法规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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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医疗器械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条例
(明确适用范围)第四条国家对医疗器械按照风险程度实行分类管理
第一类是风险程度低,实行常规管理可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
第二类是具有中度风险,需要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
第三类是具有较高风险,需要采取特别措施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
(明确医疗器械的分类;从风险管理角度分为三类管理
具体分类方法依据《医疗器械分类规则》局令第15号)文档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法律责任第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医疗器械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医疗器械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5年内不受理相关责任人及企业提出的医疗器械许可申请:(一)生产、经营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二)未经许可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活动的;(三)未经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
有上述第一项情形、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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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法律责任第六十四条提供虚假资料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