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河南省中小学体育教师基本功比赛实施方案一、参赛对象以省辖市为单位组队参加比赛,参赛教师须具备下列条件方可参赛:(一)中小学专任体育教师;(二)年龄在 45 周岁以下(1971 年 1 月 1 日后出生);(三)教龄 4 年以上(截至 2016 年 9 月);(四)个人信息已登录《河南省中小学教师教育网》的《河南省中小学教师教育管理系统》。三、比赛方式本次比赛分小学组、中学组。决赛由省教育厅组织进行,参加决赛的教师必须是在省辖市、直管县(市)选拔的基础上择优推荐。本次基本功比赛的组织、食宿等费用由省教育厅承担,参赛人员的交通费回原单位报销。第四届河南省中小学体育教师基本功比赛内容及评价标准一.规定项目(70 分)(一)广播体操(15 分)1.比赛内容:A.小学组:《七彩阳光》(第三套全国小学生广播体操)B.中学组:《舞动青春》(第三套全国中学生广播体操)2.比赛方式:参赛选手按照抽签顺序依次进行;每组 5 人,5 人站成一列横队,面向评委,配合音乐同时开始做操;男、女生动作方向不一致时统一按照男生动作方向完成(《七彩阳光》第七节);每人一次机会。3.评分标准:动作正确连贯、协调有弹性、舒展优美,幅度及力度到位,精神面貌好,服装得体,给人以美的享受(15~12 分);动作正确、连贯、协调、舒展、幅度及力度基本到位,精神面貌较好,服装得体,整体效果较好(12~9 分);动作较正确、连贯、协调,肢体错误较多,幅度及力度一般,精神面貌一般,整体效果一般(9~6 分);动作错误多,不协调,不连贯,精神面貌差,整体效果差(6 分以下)。(二)队列口令(15 分)1.比赛内容:动作内容包括:立正、稍息、看齐、停止间转法(向左转、向右转、向后转)、原地踏步走、齐步走、行进间转法(向左转走、向右转走、向后转走)、跑步走、立定。2.比赛方式:在半个篮球场内,自喊口令自做队列动作;队列动作的口令编排顺序自行规定;出发和结束位置为同一处;每人一次机会。3.评分标准:①达标评分:参赛教师每少完成一个规定队列动作扣 1 分;每喊错一个队列动作口令或做错一个动作扣 1 分;超越球场界线扣 1 分;出发和结束位置不在同一处扣 1 分。②技能评分:口令、动作正确,发音清晰、洪亮,精神面貌好(15~12 分);口令、动作较正确,发音较清晰、洪亮,精神面貌较好(12~9 分);口令、动作一般,发音不太清晰、洪亮,精神面貌一般(9~6 分);口令、动作不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