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漕泾电厂2×1000MW 工程#2、4 标段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 (焊接专业) 上海电力建设漕泾项目工程公司 2008 年 12 月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焊接专业)》编制人员名单: 编写人员:王轶 审核:张志化 批准:吕士波 目 录 1、编制目的及适用范围………………………………………………………………1 2、编制主要依据………………………………………………………………………1 3、执行计划……………………………………………………………………………1 4、强条的执行、检查、考核与奖罚…………………………………………………2 附表: (1)漕泾项目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识别表(焊接专业) (2)焊接专业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表式 (3)工程项目违反强制性条文汇总表 1 1 编制目的及适用范围 1.1 编制目的 为了在电力工程建设中强化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技术标准的力度,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与安全,特制定本实施计划。 1.2 适用范围 本计划适用于漕泾电厂一期2×1000MW 机组工程#2、4 标段,参与本标段工程建设的各单位均应贯彻执行。 2 编制主要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79 号)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93 号)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93 号) 《电力监管条例》(国务院令第 432 号)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 373 号) 《关于开展电力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情况检查的通知》(国家电监会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电输(2006)8 号)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火电、送变电部分,2005 版)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 81 号,2000.8.25)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 第一部分:火力发电厂D L5009.1-2002)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汇编)----电力工程部分(2006 版) 《电力工程达标投产管理办法》(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2006 年版) 国家及行业有关电力工程建设的技术与管理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 3 执行计划 3.1 组织机构、人员构成及主要职责 3.1.1 强制性条文执行小组 为加强漕泾电厂2×1000MW 机组工程有效执行强制性条文,有力推进该项工作的组织与开展,特成立工程强制性条文实施工作小组。 组长:张志化; 副组长:陈道林、王 轶 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