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煤炭业务经营说明 一、公司介绍: 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公司),经营范围为煤炭及焦炭批发经营、燃料油、机电、金属材料的销售,投资管理等,是上海煤炭贸易物流专业化企业。 下属公司成立于 2005 年 1 月,注册资金伍佰万元,经营范围为煤炭批发经营、煤炭洗选、钢铁购销、塑胶原料、工况配件、工业用燃料油的销售。具有煤炭经营资格证。 河南分公司: 下属河南分公司拥有煤炭贸易经验丰富的精英团队 10 余人,在河南省新密市设有煤场,占地面积约 30 亩,用于煤炭堆存、筛选、集站,煤场设施设备的配置,车衡、输送带、粉碎机、筛选机、铲车及办公用房,每年配选煤炭100 余万吨。具有 20 年的煤炭贸易经历,历年来一直为河南省、湖北省及江苏省的电力企业、化工企业及钢铁企业组织供煤服务。近几年来,上海公司根据自身情况和市场需求,依托河南最大的煤炭集散地新密煤炭交易市场和煤炭运输铁路大动脉 ,公司采 用市场化运作 模 式 ,提 高 交易效 率 、降 低 交易成本 为宗 旨 ,服务于煤炭产 销企业。 二 、采 购及销售方 向 : 上游 目 前 合 作 单 位 ,上游 企业分别 为河南省郑 煤集团、陕 西 省陕煤集团、内 蒙 古 煤矿 等企业,合 作 采 购单 位 均 属于国 企煤矿 ; 上游 的2 煤炭生产企业为多年合作,质量、数量均有保障; 下游合作一、华电河南公司(下属新乡宝山发电有限公司,2*66万;华电新乡渠东发电有限公司,2*33 万;华电漯河发电有限公司,2*33 万。 合作二、国电河南电力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13.89 亿元,拥有国电豫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150MW)、国电濮阳热电有限公司(2×210MW)、国电民权发电有限公司(2×600MW)、国电荥阳有限公司(2×600MW)、国电驻马店热电有限公司(2×300MW)。 合作三、中电投河南电力有限公司,下属平顶山发电分公司(6×1000MW),开封发电分公司(2×600MW)、新乡豫新发电有限公司(2×300MW)。 上、下游企业均为国企、央企,信誉有保障。公司与上下游公司领导常年保持着密切联系,可签署各电厂的买卖合同,根据市场行情,选择合适的上下游客户。 商业模式: 煤炭采购合同 煤炭销售合同 火运或河南煤场选配二种模式,按合同要求发往电厂 三、贸易分析: 上游: 上游依托陕西省陕煤集团、内蒙古煤矿、山西省潞安集团、河南上游供煤 公司 河南发电有限公司 3 省郑煤集团,山西煤炭储量丰富,煤质优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