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资源勘探煤样采取规程 1
1 煤样是研究煤质的基础
煤样的采取质量直接影响对煤岩特征,煤的物理、化学性质与其工业用途的正确评价
因此,所采取的样品必须能如实地反映煤层的自然特征,保证样品的代表性
2 本规程对各类煤样采取方法的规定及质量要求,是根据目前国内技术水平并吸收了主要产煤国家的经验而提出的
在工作中,应注意国内外煤质研究、煤的加工利用等面的新技术和新方法,做好采样工作
3 本规程是根据《煤炭资源地质勘探规范》对煤质工作的要求编制的,适用于煤炭资源勘探中各种煤样及其夹矸样的采取
凡采样方法已有国家标准或部标准的,均按国家标准或部标准执行
煤心煤样 2
1 煤心煤样从钻孔煤心中采取,取样前应对煤心进行整理和编录,要求如下 : 2
1 煤心提出井口后,要按上下顺序依次放入岩心箱内,断口互相衔接,煤心不得受污染,采样前要先进行拍照; 2
2 记录煤层各分层的厚度和心长,描述宏观煤岩类型及煤心状况; 2
3 从煤心取出到采样结束一般不得超过48 小时
2 煤心煤样一般按独立煤层采取全层样
特厚煤层可分层采样,分层厚度一般不得大于3
0 米 ,应尽量使各种采样点的分层层位相一致
急倾斜特厚煤层可适当加大分层厚度
煤层结构十分复杂或煤岩类型及煤质有显著差异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分层采样
顶底界面不明显的煤层和高灰分煤层,分层厚度一般不得大于0
有专门研究目的的煤样的分层厚度,应根据需要确定
01 米至等于煤层最低可采厚度的夹矸应单独采样;大于煤层最低可采厚度的夹矸,属非炭质岩的,一般不采样,属岩或松软岩的,需单独采样
煤层中的多层薄层夹矸,可单独采样,也可按相同岩性合并采样
4 炭质泥岩为煤层伪顶或伪底时,应分别采取全层样
非炭质泥岩为伪顶或伪底,层厚大于0
1 米时,采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