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 GB50383-2006 1 总 则 1
1 为了统一煤矿井下消防、洒水的设计原则和标准,提高设计质量,制定本规范
2 本规范适用于设计生产能力 0
45Mt/a 及以上的新建、改建及扩建煤矿的井下消防、洒水设计
3 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井下消防管路系统和防尘供水系统
4 井下消防、洒水设计应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使用方便
5 井下消防、洒水系统的建设必须与矿井建设实现设计、施工、投人生产和使用三同时. 1
6 井下消防、洒水系统设计应适应矿井的特点,并与矿井的采煤、掘进、运输、通风、动力等系统的设计相互协调
7 井下消防、洒水系统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符号 2
1 术语 2
1 井下消防、洒水 特指用于矿井井下灭火、防尘、冲洗巷道、设备冷却及混凝土施工等用途的给水系统及其功能
2 喷雾 压力水通过雾化喷嘴,形成颗粒直径10~200 m 的密集水雾,以一定的速度和雾化角喷出,覆盖一定的区域
常用于各种产尘场合的防尘及某些场合的防火、灭火
水通过采掘机械 截 割 机构 的内 部 ,直接 从 截 齿 ( 附 近 ) 喷出水雾称 为内 喷雾
用于采掘机械 截 割 机构 的外部 向 扬 尘区喷出水雾称 为外喷雾
采掘工作 面 实施爆 破 后 立即 用喷雾装 置 向 产尘处 喷雾,从 而 防止 粉 尘扩散 的防尘方法 称 为放 炮 喷雾
3 湿式凿岩 用凿岩机打眼时,将压力水通过凿岩机送人孔内,以湿润、冲洗并排出产生的岩粉,从而减少粉尘飞扬的施工方法,用于在煤层上打眼的湿式煤电钻起着类似的防尘作用
4 煤层注水 向煤层中打钻孔并注人压力水,以湿润煤体,减少生产过程中煤尘的产生及飞扬
5 水幕 由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