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家冲煤矿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保护全矿职工生命财产安全,防止事故发生,减少国家资源和财产的损失,保证《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等国家安全法律、法规以及《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顺利实施,切实维护职工的劳动安全与合法权益,实现矿井安全生产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矿所有单位和工作人员
第三条 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四条 各级管理干部、业务职能部门、各基层区队、群监组织按照各自安全生产的职责范围,落实责任,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管理
第五条 各级单位队长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必须模范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保护职工劳动安全权益不受侵犯,不得强迫职工冒险作业,严禁违章指挥
第六条 职工个人是本岗位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者,在劳动过 程中 必须执行“三大 规程”及有关规定、措 施,认 真学 习 安全技 术 知 识 ,提 高 劳动技 能,增 强自保互 保能力 和事故应 急 能力 ,遵 守 劳动纪 律
第七 条 坚持依 法治矿,从 严治矿的原 则,坚持各项 安全管理制度,杜 绝 “三违”,保障 生产安全
第八 条 实行安全奖惩,坚持教 育 与处 罚 相 结 合的原 则,加 强安全教 育 ,提 高 职工安全意 识 和安全技 术 水 平 ,达 到安全生产、文 明 生产的目的
第九 条 依 靠 技 术 进 步 ,提 高 装 备 水 平 ,为职工创 造 一个安全、卫 生、文 明 的工作环 境
第十 条 本制度未 尽 条款 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 奖 励 第十 一条 矿对在模范遵 守 国家有关政 策 法令 、认 真 贯彻执行各项 规章制度和安全措 施、参 加 抢 险救 护等安全生产方面 做 出 显 著 成 绩 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