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束管监测系统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煤矿束管监测系统的管理,确保发挥系统监测预防功能,保障煤矿安全生产,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等行业标准及地区煤炭管理部门有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 第三条 煤矿都装备束管监测系统,同时必须加强束管监测系统管理,明确分管领导和科室,充分保证系统运行所需的资金和人员,制定系统的安装、使用、维护制度和相应的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确保系统安全、可靠、正常运行。 第二章 安装、使用与维护 第五条 煤矿装备的束管监测系统必须具备下列基本应用和功能: (一)自燃火灾预防功能,通过连续监测煤自燃过程中标志气体组成、浓度变化规律,早期预测预报煤层自然发火程度,防止自然发火和瓦斯爆炸; (二)通过判断密闭火区的发展情况和火区熄灭程度,为启封火区提供科学数据; (三)在采用惰气防灭火作业中,跟踪了解作业区惰化情况,为灭火措施提供保障; (四)系统应具有自动控制2 4 小时连续循环监测功能; (五)束管未敷设到地点,可人工采样检测功能; (六) 报警功能:检测点气体含量超限时工作站自动报警,同时以醒目颜色显示报警信息; (七)报表功能:检测谱图报表,气体含量变化趋势报表等; (八)联网功能:达到检测数据共享。 第六条 束管监测系统的安装必须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一)管路敷设时应尽量使路径短、拐弯少,以减少阻力,防止曲折破坏。 (二)所选路径应在行人少,支护完好的巷道内,防止管路被破坏。管路穿过风门墙体时必须打孔穿管。 (三)所选路径温差变化幅度要小,在温度急剧变化的地点要在温度低的一侧设置滤水器或其他设施,标高差较大的斜巷,应在底部设置滤水器。 (四)接管箱、滤水器、采样器的接头要严密不漏气,且安设位置方便维护,高度适宜。 (五)管路敷设时,要吊挂整齐有序,2 条以上的分散管路应设置标记或设置管路夹板,以便于检查维护。 (六)束管的敷设标准,可以参考管路和电缆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采煤工作面上隅角、封闭在一年以下的采空区和有自燃发火征兆的采空区或其它有可能发生自燃发火地点应设置监测点。 (八)束管监测探头应水平悬挂在顶板完好、无滴水、便于保护的监测地回风流中,且应靠近巷道顶部,吸气口应正对风流方向,能正确反映该点测值的地点。采煤 工作面监测探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