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仪化股生〔2009〕131 号 关于更新《中国石化仪化股份公司 爆炸危险区域清单》的通知 各中心、公司,公司机关有关部门: 根据公司热媒炉用燃料油替换为原油、废水汽提项目的投运情况、瓶片生产中心热媒并网网改造以及新版GB 12476.3 标准,对《中国石化仪化股份公司爆炸危险区域清单》进行了修改,现将修订后《中国石化仪化股份公司爆炸危险区域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原仪化股生〔2006〕242 号同时废止。 二○○九年五月二十七日 中国石化仪化股份公司 爆炸危险区域清单 中国石化仪化股份公司 二○○九年五月 编制及修订说明 - 1 - 一、依据《关于爆炸性危险环境区域划分的调查报告》、《爆炸性危险环境区域划分图汇编》编制本清单。 二、图号是指《爆炸性危险环境区域划分图汇编》的电子版编号。 三、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范围按 GB 50058-92《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第 2.3.3 条的规定,以第二级释放源为中心,半径 15.00m,高度为 7.50m 的空间范围内应划为 2区。原划分图有误之处以此划分为准。 四、易燃液体储罐为固定式储罐内部未充惰性气体的液体表面以上的空间划分为 0 区,浮顶式储罐在浮顶移动范围内的空间划分为 1 区。具体见各储罐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图的图示。 五、在气体爆炸危险 2 区中,局部又是粉尘爆炸危险 22 区,为了表示清楚,粉尘爆炸危险区也可不表示。 六、热电锅炉装置中点火油储罐和泵房,所使用的 0#轻柴油产品标准 GB 252-2000 规定闪点为≮55℃,沸点范围为 180-370℃。实际进厂 0#轻柴油闪点≮68℃。轻柴油储罐无加热器为常温操作,操作温度低于其闪点 10℃以上,无可燃性气体逸出,因此轻柴油储罐和泵房可划为非爆炸危险区,但应视同爆炸危险区域进行安全管理。 七、物流公司汽车加油站应按 GB 50156-92《小型石油库及汽车加油站设计规范》进行爆炸危险区域划分,本清单中未包括此部分内容。 八、根据《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第 2.3.1 条的规定,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应根据释放源的级别和位置、易燃物质的性质、通风条件、障碍物及生产条件、运行经验,经技术经济比较综合确定。依据公司长期生产管理的经验和设备安全措施的设置状况,对有高温液相热媒和气相热媒存在的区域等虽不划分为爆炸危险区域,但部分装置和区域的安全管理应视同爆炸危险区域进行管理,设备选型和安装可按原设计文件进行。 九、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