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 破 作 业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一 、 实施爆 破 作 业 ,必须严格遵守下列五项规定: 1. 有专(兼)职安 全 监督员或指定专人负责安全; 一 、 由持有《爆 破 员作 业 证》的爆 破 员作 业 ; 二、 在危险区域边界设置岗哨和标志; 三、 爆 破 前必须有信号,危险区内人员必须撤至安 全 地点; 四、 必须在爆 破 后进行现场检查,确认安 全 后,才能发出解除警戒信号; 五、 必须严格执行爆 破 作 业 操作 规程; 六、 爆 破 器材的组装、加工等危险性作 业 必须在专门场所进行,严格在放炮现场库房内进行; 七、 领用爆 破 器材不得超过当班用量,所需爆 破 器材由安 全监督员或专门负责人和爆 破 员共同核定填写领料单,并共同签字后交单位负责人签字,然后凭此签字的领料单到保管 员处领料,剩余爆 破 器材,经核实并由领料人签字后退回仓库,不得带回家中或随便存放在别处; 八、 保管 好爆 破 现场的爆 破 器材,严防被盗丢失,严禁赠送、转卖、转借爆 破 器材,严禁使用爆 破 器材炸鱼、炸兽; 九、 严禁在接触爆 破 器材时吸烟、用火。 爆 破 作 业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十 、 必须持有劳动部门培训考核有效的操 作 证,方可上岗作业 ; 十 一、 爆 破 物品由专领、专用、专保管,在领用时,应对不同批号的导火线、雷管、作 试验,检查是否失效或潮湿,导火线每卷至少试燃一米,雷管每盒至少试炸一个,领出后应存放在专用的木箱内,上好锁,做好记录; 十 二、 切割导火线或导火索,必须用锋利的小刀,禁止用剪刀剪断或用石器、铁器敲断,导火索长度不少于 1.2m,导爆 索禁止撞击、抛掷、践踏,切割导火索或导爆 索的台桌上,不得放置雷管; 十 三、 加工起爆 药包,只许在爆 破 现场于爆 破 前进行,并按新需数量一次制作 ,不得留成品备用,制作 好的起爆 药包应有专人妥善保管; 十 四、 装药要用木竹棒轻塞,严禁用力抵入和使用金属棒捣实,禁止使用冻结、半冻结或半溶化的硝化甘油炸药; 十 五、 放炮前,必须明确规 定安 全 警戒线,制定同意的爆 破 时间和信号,并在指定地点设安 全 哨,待施工人员、行人、车辆等全部避入安 全 区内后方可起爆 ,警报解除后方可放行,炮工的掩蔽场所 必 须 坚 固 , 道 路 必 须 畅 通 ; 十 六 、 爆破后炮工应检查所 有装药孔是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