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行政处罚种类与幅度监察环节 种类违法行为违法主体处罚种类与幅度法律依据说明容器设计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压力容器设计活动的无证主体,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1、予以取缔,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2、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3、触犯刑律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十四条此类违法行为包括三种情况:一是设计活动已经完成;二是设计活动还未完成,设计文件正在制作、设计之中;三是还未开展设计,但已通过发布广告、信息等各种方式承揽压力容器设计业务。设计文件鉴定锅炉、气瓶、氧舱和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设计文件,未经国 务院 特 种设备 安 全 监督管理 部 门 核 准 的检 验 检 测 机 构鉴定,擅自用 于制造 的,有证主体,指 取得许可的安 装 、改造 、维 修 的施工单位1、责令 改 正,没收非法制造 的产品 ,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2、触犯刑律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生 产 、销 售 伪 劣 产 品 罪、非法经营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十五 条1、气瓶、氧舱只 实 行设计文件鉴定,对设计单位不 再 实 行许可。2、无证主体按 照条例 第67条规定处罚型式试 验1、按 照安 全 技 术 规范 的要 求 应当 进 行型式试 验 的特 种设备 产品 、部 件,未进 行整 机 或者部 件型式试 验 的;新 产 品型式试 验 2、试 制特 种设备 新 产 品 、新部 件,未进 行整 机 或者部 件型式试 验 的。特 种设备 生 产环节( 包括设计、制造 、安 装 、改 造 、维 修 )1、型式试 验 是否 进 行以型式试 验 报 告为准 ;2、需 要 进 行型式试 验 的四种情况:( 1) 全 国 范 围 内 新 研 制的产品 、部 件;( 2) 新 建 制造 单位首 次 制造的产 品 、部 件;( 3) 制造 单位制造 的新 产 品、新 部 件;( 4) 按 照安 全 技 术 规范 的规定,需 要 定期 进 行型式试 验 的产 品 、部 件。有证主体,指 取得许可的制造 单位1、责令 限 期 改 正;2、逾 期 未改 正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第六十六条1特种设备行政处罚种类与幅度特种设备 生产环节(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