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环卫站车队管理制度(试行)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车队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科学化的管理水平,为确保车辆统一管理和行车营运安全,树立环卫工人的良好形象,增强凝聚力,不断提高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站车队坚持高效、安全、整洁的工作理念。 第三条 车队具体负责全区垃圾转运、全站果皮箱及垃圾库等环卫设施机械部分维护、全站车辆安全、保养和管护,其他交办工作。 第一章 职业道德规范要求 第四条 爱岗敬业、遵纪守法、规范操作,文明驾驶、主动热情、态度谦和,团结友爱,及时运送。 第二章 劳动纪律标准 第五条 车辆一律按车队的调度命令行车。 第七条 驾驶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按操作规程的要求合法、文明驾驶车辆,并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 第八条 驾驶人员驾车时必须精力集中,确保行车安全,在行车中严禁超速行驶和疲劳驾驶。 第九条 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路卡 ,以 上 证件 不得 转借 、涂 改 、伪 造 ,不得 将 车辆交给 其他人驾驶。 第十 条 驾驶车辆时必须严格遵章 守纪,做 到 各 行其道 ,礼 貌 行车,不得 长期 占 用 超车道 ,信 守职 业道 德 。 第十 一条 驾驶车辆时严禁穿 拖 鞋 、闲 谈 、吃 东 西 、酒 后 驾车,严禁行车中接 、拨 打 电 话 。 第十 二条 驾驶员严禁在车内 、油 库吸 烟 及携带明火 。 第十 三条 发 生 行车事 故 时,驾驶员须立即 停 车,设置 标志 ,抢 救 伤 员保护现 场 ,并及时向 车队及交警 部门 报 告 ,听 候 处 理,不得 开 车逃 逸 或 伪 造 现 场 ,否 则一切 后 果自 负。 2 第十四条 驾驶员必须积极参加车队或者站组织的安全活动,服从站的安全管理措施。 第十五条 驾驶员在行驶期间,应与其它车辆保持一定的距离。车辆必须在车队指定地点停放。 第十六条 随车装卸工必须随车做好密闭转运等工作。 第十七条 车辆在路途中发生故障时,必须在车后安全距离的醒目地点放置随车的红色三角标牌,并打开应急灯,提示过往车辆和行人注意。 第十八条 驾驶员在收车时必须做到“三勤三检、日常巡检”。 第三章 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九条 车队要加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增强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工作责任感。建立安全教育,安全培训,事故处理,安全考核,台帐及车辆和驾驶员分类管理档案。切实做到“安全重于泰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