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实施方案 一、工程概况 第二合同段起点位于茂盛围(起点桩号 YK3+888
067=YK3+890)顺接第一合同段终点(拱北隧道终点),在昌盛大桥和前山河水闸之间设前山河特大桥跨越前山河,经中富工业园上跨南湾大道设南湾互通立交,从竹仙洞水库东南侧前行,设南湾隧道至本合同段终点 YK7+373,与第三合同段顺接,本合同段路线长 3
第二合同段与第三合同段的分界点位于南湾隧道内
第二合同段主要工程量有:桥梁 1772
25m/1座,互通式立体交叉 1处,互通匝道桥 1904
62m/6座,隧道 1461
二、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目标 1、不出现水土流失和环境污染情况; 2、资源、能源消耗量:符合定额要求; 3、噪声、建筑垃圾等污染物排放量:符合当地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4、火工品意外爆炸不发生
三、环保和水保实施方案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 12月 26日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年 3月 1日实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 6月 1日实施; 4、《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 5、《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6、招标文件
四、环保和水保实施方案适用范围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和广东冠粤路桥有限公司联合体港珠澳大桥珠海连接线第二合同段项目部施工范围
五、环保和水保组织机构与职责 环保和水保领导小组组织机构 组 长:张立岩 副组长:李凌伟 组 员:陶伟理 万会振 霍光明 杨甲峰 王明朝 胡柏波 董仕昱 环保和水保领导小组职责: 1、落实国家和行业颁布的相关强制性标准、规范、规程和规定; 2、建立健全项目经理部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体系; 3、制定项目经理部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管理及奖惩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