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为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污染和其它公害,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创造清洁、适宜的生活和劳动环境,树立正确的企业发展观和环境观,形成人人自觉参与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活动的良好氛围,实现资源高效利用、能源高效转化、废弃物高效再生,推动本院与社会的和谐发展、共同进步,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单位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所指环境是指单位辖区内影响人类和发展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办公区和工作劳动场所
第3条 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是: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遵守法规,清洁生产,建生态企业,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第4条 环境保护工作要实行“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专业管理与全员参与管理相结合”、“技术改造与更新相结合”,坚持“预防为主,规划与治理并重”的原则,努力做到全面规划,合理布局,防治污染
第二章 机构设置 第5条 成立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任环保委员会主任,质量负责人任副主任,成员由检测各部门试验员组成
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政府的有关环境保护的政策、法律、法规和法令;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环保工作,并对全院重要环保工作和活动进行决策与安排
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公司办公室
第6条 办公室是公司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主要职能部门
第7条 各科室主任是各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人
2 第8条 各科室根据实际情况配置环保管理员
第三章 各级职责 第9条 主任职责 1、对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责任,是本公司环保工作的最高决策者和指挥者
2、主持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组织召开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研究解决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监督全公司对环境保护法规的执行情况
3、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管理机构,配备管理人员
4、统筹安排协调生产、发展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关系,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制定环境保护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