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当行典当合同尊敬的客户:为了维护您的权益,请在签署本合同前,仔细阅读本合同各条款(特别是黑体字条款),关注您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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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户(甲方):证件类型/证件号: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典当行(乙方):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典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诚实、信用的前提下,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其自有的、有处分权的财产作为当物抵/质押给乙方取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综合费,偿还当金,赎回当物
甲、乙双方就上述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执行:第 1 条 当物甲方用作典当的当物为(详见《当物清单》)
第 2 条 当物担保的债权范围及处置当物后清偿顺序2
1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当物抵/质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当金、利息、费用、违约金、赔偿金和乙方代垫的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
2 绝当处置当物后所得价款按以下顺序清偿乙方的债权:(1)乙方为实现债权代垫及发生的费用;(2) 利息、综合费、违约金、赔偿金;(3) 当金
第 3 条 当金及用途3
1 当金为人民币(大写)(¥元)
2 甲方典当用途为,甲方应按典当用途使用当金,并接受乙方对当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
第 4 条 典当期限典当期限为天,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当期不足 5 天的,按 5 天计算
第 5 条 综合费用、当金利息5
1 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项下的月利率为 %,月综合费率为 %,合计为月 %
以当金为基数从乙方发放当金之日起计算
典当期限及续当期限届满后,利息和综合费仍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连续计算,直至乙方债权获得完全清偿之时止
2 双方一致同意,乙方按照下列第种方式收取典当费用,甲方提前赎当或乙方按照第九条约定提前收回当金的,已交纳的或预扣的综合费用不退还
(1)乙方一次性预扣典当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