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建无烟校园实施方案为了切实加强学校禁烟控烟工作,切实保护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根据教育部《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县文明委《关于印发创建无烟机关(医院、学校)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松文明委发〔2014〕2 号)、松教通〔2014〕12 号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创建目标全面开展创建无烟校园工作,到 2014 年 11 月 20 日前达到《无烟学校标准》要求
二、创建内容1
以《无烟机关(学校、医院)创建工作指引》为蓝本,建立健全控烟组织机构,制定控烟计划和工作制度,明确控烟工作人员和职责,广泛进行控烟宣传和培训,全面开展无烟环境建设
对照《无烟机关(学校、医院)验收评价标准》第一至第八项及第十一至第十二项进行自查和完善,确保 2014 年11 月底创建达标
三、具体措施(一)健全禁烟控烟组织机构和人员
成立学校禁烟控烟暨创建无烟校园工作领导小组
以吴广胜校长为组长,杨光勇、邹志红副校长为常务副组长,其他学校校长副组长,各校中层领导、少先队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禁烟办在大坪中学政教处,邹志红副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李万华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协调学校禁烟宣传和教育,检查监督日常工作的开展
设立控烟监督员和巡查员
(1)控烟监督员由禁烟控烟暨创建无烟校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负责指导和监督禁烟控烟工作
(2)控烟巡查员由禁烟办、政教处、保卫科、少先队、各班班主任及班委会全体人员组成,负责加强巡视和规劝
(二)制定控烟计划和实施方案
将建设无烟校园纳入学校工作计划
建立健全学校禁烟控烟工作制度和管理办法
(1)将创建工作与学校日常工作和管理相结合,实行学校、科室两级管理
(2)制定禁烟控烟考核办法与奖罚制度
(3)制定控烟监督员及巡查员职责,定期检查记录禁烟控烟落实情况
(4)明确全体师生劝阻吸烟的责任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