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民族风情城前期物业委托管理合同- 1 -甲方: 重庆蜀陵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蔡陵;邮编:;联系电话:。乙方:重庆旺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唐甜 ;邮编:4090200;联系电话:。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黔江民族风情城》物业(以红线图建筑区划范围为限)提供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事宜,订立本合同。第一章物业基本情况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1、物业名称:黔江民族风情城;物业类型:商业物业;座落地址:黔江区舟白街道学府三路与正阳大道交叉口的西南角;占地面积:;建筑面积:。2、物业管理区域四至:东至:;南至:;- 2 -西至:;北至:。(物业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二)。第二章服务内容与质量第二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修养护,电梯等特种设备的专业维修需另行签订合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服务;4、公共绿化的养护服务;5、车辆停放管理服务;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消防等事项的协助管理;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9、。第三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接受业主、商户委托的其他特约性服务有:1、;2、;3、;4、;5、。- 3 -第四条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见附件五)。第五条甲方应于(具体时间)按规定无偿提供具有产权的、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物业管理用房(不含设备用房)。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共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平方米,位于;用房平方米,位于;用房平方米,位于。分期建设的项目在首期交付时的物业管理用房面积,应当不低于全部项目应交面积的百分之五十。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交付使用过半的,应将物业管理用房全部交付。物业管理用房按规划要求在末期建设的,甲方应当事先交付符合要求的物业管理临时用房(物业管理用房平面图见附件六)。第三章服务费用第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酬金制1、物业服务费用按业主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具体标准如下:街区店铺:元/月·平方米;临租铺面: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