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 破 作 业 施 工 现 场 安 全 制 度 ( 1)、 现 场 施 工 涉 爆 作 业 人 员 凡 属 工 程 现 场 施 工 负 责 人 , 准 入 施 工 现 场 的 人 员 统 称 涉 爆 作 业 人员 , 必 须 服 从 管 理 制 度 实 施 细 则 “十不准 ”: 1)、 不戴安 全 帽, 不准 进入 施 工 现 场 。 2)、 不佩系安 全 带不准 从 事悬岩作 业 。 3)、 不准 穿拖鞋、 高跟硬底鞋进行施 工 作 业 。 4)、 不准 酒后进入 施 工 现 场 从 事施 工 作 业 。 5)、 不准 在炮区内玩火抽烟。 6)、 不准 将带电产品及未关闭的 手机带入 禁区内。 7)、 不准 将非施 工 人 员 带入 禁区参观戏耍。 8)、 不准 赤臂、 赤脚进入 施 工 现 场 从 事施 工 作 业 。 9)、 不准 有私愤情绪进入 禁区从 事施 工 作 业 。 10)、 不准 在休息时座在炸材箱包上玩耍。 凡 涉 爆 作 业 人 员 在施 工 现 场 违反以上行为之一者, 安 检人 员 发现一次罚款 200-500 元, 二次罚款 500-1000 元, 并责 令待工 整顿,造成损失者后果自负 并追究其责 任。 ( 2)、 爆 破 作 业 人 员 : 凡 在施 工 现 场 管 理 爆 破 工 作 领导人 、 爆 破 工 程 技术人 员 、 爆 破 段( 班) 长、 爆 破 员 、 爆 破 器材库主任、 爆 破 器材管 理 员 和爆 破 器材试验员 、 统 称 爆 破 作 业 人 员 , 必 须 按《爆 破 规程 》职责 要求自己, 还必须 服 从 管 理 制 度 实 施 细 则 “七严禁”。 1)、严禁爆破作业人员持无效证件或无证上岗从事爆破作业。 2)、严禁爆破作业人员,穿戴化纤服装和带电产品进入施工现场。 3)、严禁将爆破器材乱扔、乱放在炮区内,装药爆破员必须备背雷管保存箱(包)。 4)、严禁涉爆人员私自将爆破器材带出工区,否则属盗窃行为。 5)、严禁爆破作业人员违章指挥、违章操作,严禁在夜间、雷雨天、大雾天以及未消除不安全隐患实施爆破作业。 6)、严禁爆破员在装药时,未清除散杂电源线,配电盘以及跟近打孔作业人员 20M 内装药。 7)、严禁在使用爆炸物品过程中,将爆破器材散浇和丢失在施工现场,认真做好爆炸物品的领退工作。 凡爆破作业人员违反以上行为之一者,安检 员发 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