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幕墙施工合同书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日期: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本着互相合作、紧密配合、分工负责的原则,就 达成以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范围、造价数量、单价、总价 1
1 工程范围: 建筑外立面玻璃幕墙工程的内容包括: 玻璃隐框幕墙、透明玻璃隐框幕墙等的设计、供料、加工、安装、竣工验收资料等
2 工程单价: (详见后附报价书之报价明细表) 1
3 工程数量及总价合计: (详见后附报价书之工程报价总表) 1
4 此总价结算时单价不变,面积按实际完工展开面积结算,如有设计变更、工程洽商、材料变化等,价格经双方协商后以增补协议形式确定
5 本报价中包括玻璃幕墙三性检测费
第二条:工程用料 2
1 玻璃:幕墙的玻璃采用6mm 厚本体透明钢化玻璃,按乙方提供的玻璃样板确认
2 铝合金型材: 均选用 铝合金型材,铝型材表面为银白氧化处理,氧化膜厚度满足AA15 级要求,按乙方提供的样品确认
3 硅酮结构胶及密封胶: 选用 ,按乙方提供的样品确认
4 幕墙开启配件:国产优质七字执手
5 钢件:国产优质钢型材
第三条:付款方式 3
1 铝合金型材、钢件进场后七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30%作为第一次工程进度款; 3
2 铝合金型材、钢件安装基本完成七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20%; 3
3 玻璃安装基本完成七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20%; 3
4 幕墙安装完成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进度款到合同总额的80%; 3
4 验收合格后三十日内,甲方付到结算总价的97%给乙方,剩余 3%从验收之日起一年保修期满后,10 日内一次性付清
5 甲方如不按协议条款支付款项,乙方在约定时间五天内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七天内仍不能按时支付工程款,乙方有 权停止施工,甲方承担由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