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车间绩效考核制度 第1 章 总则 第1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生产车间的全体员工
第2条 考核目的 通过考核,激励员工围绕月度和年度经营业绩积极努力地开展工作,为员工薪酬的发放以及职位的晋升提供依据,同时为员工工作改进和工作重点指明方向
第3条 考核原则 1
务实、适用原则
效益导向与职责导向相结合原则
科学合理原则
多角度考核原则
第4条 考核周期 对员工实行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月度考核的时间为下月的5日开始 7日结束
年度考核周期与公司级绩效考核周期一致
第5条 考核的组织 生产车间员工考核由生产车间全面组织实施,由分管副总负责考核结果的评议和审核
考核工作的组织整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完成
审核后的考核资料由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6条 考核程序 1
考核前 3天,人力资源部通知考核人员准备考核资料,并发放考核要求和说明
各考核人于考核日对被考核人进行考核,填写考核表并将考核表送交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将考核资料汇总整理出考核结果,报分管副总审核
人力资源部将考核结果反馈给被考核人,被考核人如有异议,可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诉
人力资源部汇总最终考核结果并据此计算月度薪酬
第7条 考核申诉 被考评者对考评结果持有异议或不清楚,可以直接到人力资源部询问,若仍有异议,可提出书面申诉,申诉内容包括申诉事项和理由
由人力资源部转呈考核小组,由考核小组进行仲裁处理
考核小组应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裁决
第8条 考核的基本依据 主要考核依据为各生产车间的月度计划和员工的岗位职责
第2 章 月度考核 第9条 考核要素 月度考核要素为生产部月度计划完成、岗位职责
不同的工作职位对应不同的考核权重,员工具体的权重参见“生产部员工月度考核要素权重表”
生产部员工月度考核要素权重表 生产部员工月度考核要素权重表 职别 计划完成 岗位职责 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