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大剧场扩声系统:扩声设计包括建声设计和电声设计,建声设计就是建筑声学设计,不在本次设计的范畴。本次设计是电声系统,电声系统的音质设计包括:足够的声压级、语言清晰度、足够大的动态响应等。随着电声技术的迅速发展,通过一套优良的扩声系统将声源信号尽可能不失真地还原,并改进特定听音区的主观听觉感受都已成为现实。改进语言清晰度和音乐明晰度;扩展动态范围(声源功率不足时);改进一场演出中不同位置(对白、歌声和器乐声)之间的声平衡(正确地操作扩声系统);具有良好的声还原特性;为丰富表演艺术效果而重放各种特定的“效果声”;根据艺术创作要求对人声和乐器进行修饰或产生特定的效果;在无乐队伴奏时重放歌舞剧的伴奏音乐;可将部分节目信号存储和预设程序以简化技术操作;为满足不同演出类型对电声系统要求,整个扩声系统采用隐藏式和明装吊挂式固定安装。整体系统构架需简单、灵活、易操作,并与国际接轨,采用先进且实用的数字音频传输控制网络,系统需预留充足的扩展空间,具备安全、可靠的冗余备份系统。整个扩声系统包括如下子系统:扬声器系统功率放大器;话筒;1)主扩声扬声器系统:设计采用 LCR 三声道主扩声形式,中央声道安装在声桥上形成分布式集中扩声,。观众厅主扩声设左(L)、中(C)、右(R)三个声道、每个声道独立覆盖全场。根据剧场演出节目的形式,使得整个扩声系统能够实现单声道扩声、双声道立体声、多声道立体声等模式。台口两侧(八字墙)固定安装拉声像扬声器,用于前排观众席声像高度矫正。设适当数量的超低频扬声器,用于扩展系统重放低频下限。在扬声器的选择上,根据场地需要:① 左中右主扩声扬声器系统 3 组。LCR 扬声器组,每只最大声压级:$132dB;每组各项指标及参数满足或者优于 GB/T28049-2011《厅堂、场馆扩声系统设计规范》中文艺演出类扩声系统声学特性指标的一级标准。水平覆盖角度控制在 100-120°,垂直覆盖角度控制在 70-80°。为保证音效,所选择音箱为二分频结构;频率响应范围不窄于:70Hz-18kHz。② 拉声像扬声器 2 只。为保证和主扩声系统的一致性,拉声像扬声器同样采用二分频结构;每只音箱最大声压级不低于 132dB;频率响应范围不窄于:65Hz-17KHz;水平覆盖角度控制在 50°-90°,垂直覆盖角度控制在 50°-90°。③ 超低音扬声器 4 只。扬声器声压级不低于 139dB;低频下限不高于 32Hz。2)眺台下补声扬声器 9 只考虑到二层眺台的深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