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 火 作 业 审 批 制 度利津县凯旋化工有限公司动火作业审批制度一、为加强动火作业的审批管理,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管理标准
二、安全动火管理的范围:在施工作业现场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内进行以下作业或使用其中设施均应纳入安全动火管理范围
各种焊接、切割作业;2
临时用电、使用不防爆的电动工具和不防爆的电器等;三、动火作业等级划分1
一级动火作业1) 正在运行的工艺生产装置区2) 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及有毒介质的泵房和机房3) 各类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充装站及可燃液体罐区防火堤内、液态烃罐区封闭管理区内
4) 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有毒介质的装卸作业区、洗槽站
5) 工业污水处理场、易燃易爆的循环水场、凉水塔和工业含水系统的隔油池、油沟、管道(包括距上述地点 12 米以内的区域)6) 切出运行、经吹扫、处理、分析合格(不包括重油)的系统工艺设备管线
7) 危险化学品库和空分的纯氧系统等动火作业2
二级动火作业1) 停工检修经吹扫、处理、化验分析合格的工艺生产装置;2) 工艺系统管网;3) 经吹扫、处理、化验分析合格,并与系统采取有效隔离、不再释放有毒有害、可燃气体的大修油罐的罐内大修和喷砂防腐作业;4) 从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装置或系统拆除的,经吹扫、处理分析合格,且运到安全区域;5) 生产装置、灌区的非防爆场所及防火间距以外的区域(包括操作室、变配电间、办公室等)6) 厂区主干道两侧绿化施工等动火作业
三级动火作业1) 在以厂区主干道两侧路基为界的非明火作业;2) 在厂区禁火区内,除特级、一级、二级动火范围以外的其它各类临时动火
固定动火区是在厂区内,没有火灾危险性的区域划出的固定动火作业区域
在二级以上动火区域内,不应设固定动火区四、动火作业的审批1
一级动火作业的审批:一级动火作业由动火施工班组提出申请,由安全生产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