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预案一、总则根据国家《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条例》及《放射诊疗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为使本单位一旦发生放射诊疗事件时,能迅速采取必要和有效的应急响应行动,保护工作人员及公众及环境的安全,制定本应急预案。二、放射事件应急处理机构与职责(一)本单位成立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放射事件的应急处理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组长:院长副组长:分管院长成员:放射科主任、技师长、相关责任人应急处理电话:×××、×××(二)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职责:1、定期组织对放射诊疗场所、设备和人员进行放射防护情况进行自查和监测,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至院办并落实整改措施;2、发生人员受超剂量照射事故,应启动本预案;3、事故发生后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4、负责向卫生行政部门及时报告事故情况;5、负责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具体方案的研究确定和组织实施工作;6、放射事故中人员受照时,要通过个人剂量计或其它工具、方法迅速估算受照人员的受照剂量。7、负责迅速安置受照人员就医,组织控制区内人员的撤离工作,并及时控制事故影响,防止事故的扩大蔓延。三、放射性事故应急救援应遵循的原则:1、迅速报告原则;2、主动抢救原则;3、生命第一的原则;4、科学施救,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扩大的原则;5、保护现场,收集证据的原则。四、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程序:1、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立即通知同工作场所的工作人员离开,并及时上报卫生行政部门;2、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召集专业人员,根据具体情况迅速制定事故处理方案;3、事故处理必须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在有经验的工作人员和卫生防护人员的参与下进行。未取得防护检测人员的允许不得进入事故区4、各种事故处理以后,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讨论,分析事故发生原因,从中吸取经验教训,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凡严重或重大的事故,应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五、放射科危重病人抢救预案:1、对危重患者,应做到详细询问病史,准确掌握体征,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进行抢救。2、抢救工作应由临床医生护士、科主任、护士长负责组织和指挥,并将病情及时报告医务科、护理部。对重大抢救或特殊情况(如查无姓名、地址者,无经济来源者)须立即报告医务科、护理部及分管院长。3、在抢救过程中,应按规定做好各项抢救纪录,须在抢救结束后 6 小时内补记。4、专人保管急救、抢救药品、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