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国有林场发展规划国有林场是维护国土生态安全最重要的基础设施,是生态修复和建设的重要力量。我区国有林场数量多、分布广、面积大,为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和土地沙化荒漠化防治,构筑祖国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作出了突出贡献。长期以来,由于国有林场功能定位不清、管理体制不顺、经营机制不活、政策支持不健全等原因,导致国有林场基础设施滞后,林地资源流失,民生问题突出,国有林场可持续发展后劲不足。为加快推进国有林场改革,确保国有林场科学发展,充分发挥国有林场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国务院印发了《国有林场改革方案》。按照国家《国有林场改革方案》精神,省委、政府印发了《省国有林场改革方案》,确定了“生态功能显著提升、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管理体制全面创新”的改革总体目标。为强化森林资源保护,保障国有林场权益,保持国有林场范围和林地用途的长期稳定,确保国有林场改革目标的实现,编制此规划。第 1 章 基本情况1.1 国有林场概况省现有国有林场 320 个,其中国有林场 310 个、次生林经营局 10 个,经营总面积 158078 万亩,分布在 10 个市 1 个计划单列市的 80 个县(市、区)。其中:市级管理的林场有15 个,县区级管理的林场300 个;全额拨款的林场40个,差额拨款的林场 60 个,定额补贴的林场 1 个,自收自支的林场 198 个。全区国有林场现有总人口数17.8 万人,总户数 5.55 万户。现有职工总人数5.22 万人,其中:在职职工 3.58 万人,离退休人员 1.64 万人。1.2 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现状全区国有林场经营总面积 158078 万亩,占全区国土面积的15%。在国有林场经营总面积中林地面积135634 万亩,占省林地总面积的20%。在林地面积中森林面积 10735 万亩,占全区森林面积的 30%,森林覆盖率 60.0% 。森林蓄积量3.44 亿立方米,占全区森林蓄积量的 35%。在全区国有林场(局)林地面积中,乔木林地8220.09 万亩,占林地面积的51.8% ;疏林地 202.62 万亩,占林地面积的 1.3%;灌木林地 2573.27 万亩,占林地面积的16.2% ;未成林造林地364.40 万亩,占林地面积的2.3% ;苗圃地10.80 万亩,占林地面积的0.1% ;无立木林地196.69 万亩,占林地面积的1.2%;宜林地 4309.61 万亩,占林地面积的 27.1% 。国有林场乔木林平均每亩蓄积 4.19 立方 米。其中:用材林幼龄林面积345.12 万亩、蓄积 1004.45 万立方米;用材林中龄林面积811.57 万亩、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