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卫基妇〔2019〕8 号关于印发如东县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相关医疗卫生健康单位:现将《如东县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如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 年 3 月 8 日- 1 -抄送:市卫生健康委、市妇幼保健院
- 2 -如东县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先天性心脏病是畸形中最常见的一类,位居新生儿出生缺陷疾病的首位,是导致新儿死亡主要原因
为切实做好我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工作,及早发现、诊断和治疗先天性心脏病患儿,提升先天性心脏病患儿生存质量,进一步降低出生缺陷率,为妇幼健康服务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妇幼司《关于印发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妇幼儿卫便函〔2018〕68 号)、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工作的通知》(苏卫办妇幼〔2018〕18 号)及《南通市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工作实施方案》(通卫基妇〔2019〕10 号)精神并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推广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适宜技术,建立先心筛查工作和管理体系,尽早发现先天性心脏病患儿,及时诊断治疗,减少先天性心脏病所导致的死亡和残疾,改善先心患儿的预后,提高其生存质量
各助产机构负责本机构出生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工作,筛查率 100%
筛查阳性患儿转诊至诊断机构、诊断阳性患儿转诊至治疗机构的转诊到位率均达到 95%以上
筛查阳性患儿心脏超声检查率达到 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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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提高先天性心脏病筛查能力,阳性确诊率逐年提高
先天性心脏病患儿死亡率控制在1‰以下并逐年下降
建立覆盖全县的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服务网络,各助产机构为筛查机构、县人民医院为诊断机构、县妇计中心为督导机构,形成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诊断和转诊治疗随访一体的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