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工作的一般程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和发展党员工作的一般程序为:一、自愿提出入党申请由申请人向本单位党支部提出书面入党申请
写入党申请,一要对党忠诚老实,二要联系思想实际
申请书的主要内容: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本人成长的主要经历和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的简要情况;附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情况
党组织接到申请后,应派人与申请入党人谈话(一般在十五天内),进行正面教育和鼓励
二、公推直选入党积极分子从2008年开始,我市实行入党积极分子公推直选、党员发展对象票决制度
公推直选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条件、数量及步骤程序:1、公推直选的时间各镇街党委定于每年农历正月初十至十五;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委定于每年阳历3月1日至6日
2、公推直选的条件1符合党章规定的申请入党的基本条件,并且已经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
重点推荐那些35岁以下、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思想政治素质高,发展潜力大的同志
3、公推直选的数量村居支部2000人以下的每次公推直选入党积极分子3-5名,2000人以上的每次公推直选入党积极分子4-6名,党员严重老化的村居、支部班子后继乏人以及三年以上未发展党员的村居,经镇街党委批准,可以适当增加推荐数量;机关企事业单位支部,原则上每次公推直选入党积极分子3名左右,特殊情况由党委决定增加或减少推荐数量
4、步骤程序公推直选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原则上遵循以下步骤程序:(1)思想发动,广泛宣传
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宣传入党积极分子公推直选的目的、意义、指导思想、入党积极分子的标准条件、推荐程序和有关规定
动员广大党员和群众积极参与这项工作,让每一名符合入党条件、想入党的优秀分子,及时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并通过公推直选有机会成为入党积极分子,及早地接受党组织的培养考察(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