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施工总承包单位对专业分包工程的协调管理方案 一、对分包单位的要求 1、分包单位进入现场施工的必备条件: (1)分包单位向总承包提交业主确认的分包单位证明文件:分包工程的投标书(如果有);中标通知书(或具有同等效力的施工协议);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及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
(2)向总承包单位提交专业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或专项方案”,包括:施工方案简介;分包工程施工进度计划;主要技术措施方案;质量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材料设备进场计划;劳动力进场计划;提供分包商施工简历;提供分包商施工组织体系简况;按分包合同约定做好分包工程保险等事宜
2、对分包单位的要求 (1)所有分包单位必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并取得业主的书面同意
(2)分包单位不得对其负责施工的分包工程再分包
(3)分包单位满足业主与总承包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要求,在工期,质量,安全,现场文明施工等方面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和协调
(4)对质量管理的要求: 对分包工程作业人员进行工艺过程技术交底,并做好交底记录
实施有关质量检验的规定,并做好质量检查记录
对工序间的技术接口实行交接手续
提供原材料,半 成 品 ,成 品 的产 品 合格 证及质保书
做好不合格 品 处 理的记录及纠 正 和预 防 措施工作
加 强 成 品 保护
认真 做好本 分包工程的验收 交付 工作
发 生 质量事故 时 ,及时 向总承包单位报 告 ,并做出 事故 分析 调查和善 后 处 理意见
(5)进度管理的要求: 1) 编 制 分包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包括: 制 定施工方案、明确施工区 域 的划分、施工顺 序与施工流 向,以 及作业方式 ,同时 明确施工方法 和施工队 伍 的组织架 构
编 制 科 学 、合理、可 行的施工项目 进度计划,以 保证项目 施工的均 衡 进行
编 制 资源 供应 计划,包括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