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一:数据摘自GB/T 50378-2006,一、二、三星的具体要求见规范§3.2.2条 绿色建筑评价评分表(住宅建筑) 注:达标判定结论有3 种: 满足要求 √,不满足要求 ×,不参评 〇 序号 指标 类别 标准条文 分值设定 得分 达标 判定 分值 总分 1 节地与 室外环境 控制项 4.1.1场地建设不破坏当地文物、自然水系、湿地、基本农田、森林和其他保护区。 控 制 项 不 打 分 ︹ 下 同 ︺ - - 2 4.1.2建筑场地选址无洪涝灾害、泥石流及含氡土壤的威胁。建筑场地安全范围内无电磁辐射危害和火、爆、有毒物质等危险源。 - - 3 4.1.3人均居住用地指标:低层不高于43㎡、多层不高于28㎡、中高层不高于24㎡、高层不高于15㎡。 - - 4 4.1.4住区建筑布局保证室内外的日照环境、采光和通风的要求,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中有关住宅建筑日照标准的要求。 - - 5 4.1.5种植适 应 当地气 候 和土壤条件 的乡 土植物,选用少 维 护、耐 候 性 强 、病 虫 害少 、对 人体无害的植物。 - - 6 4.1.6住区的绿地率 不低于30%,人均公 共 绿地面 积 不低于1㎡。 - - 7 4.1.7住区内部 无排 放 超 标的污 染 源 - - 8 4.1.8施 工 过 程 中制定并 实 施 保护环境的具体措 施 ,控制由 于施 工 引 起 的大 气 污 染 、土壤污 染 、噪 声 影响 、水污 染 、光污 染 以 及对 场地周 边 区域 的影 响 。 - - 9 一般项 4.1.9住区公 共 服 务 设施 按 规划配 建,合 理 采用综 合 建筑并 与周 边 地区共 享 。 10 4.1.10充 分利 用尚 可 使 用的旧 建筑 11 4.1.11住区环境噪 声 符 合 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区域 环境噪 声 标准》GB 3096的规定 12 4.1.12住区室外日平 均热 岛 强 度 不高于1.5℃ 13 4.1.13住区风环境有利于冬季室外行走舒适及过度季、夏季的自然通风 14 4.1.14 根据当地的气候条件和植物自然分布特点,栽种多种类型植物,乔、灌、草结合构成多层次的植物群落,每100 ㎡绿地上不少于3株乔木。 15 4.1.15选址和住区出入口的设置方便居民充分利用公共交通网络。住区出入口到达公共交通站点的步行距离不超过500m。 16 4.1.16住区非机动车道路、地面停车场和其他硬质铺地采用透水地面,并利用园林绿化提供遮阳。室外透水地面面积比不小于45%。 17 节能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