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上市条件 在美国最主要的证券交易市场有三个,纳斯达克(NASDAQ)、纽约股票交易市场(NYSE)、美国股票交易市场(AMEX)。公司只有在满足各市场对公司的要求后其股票或者是证券才能在市场上发行、交易。 纽交所 全美交易所 纳斯达克 全国板股市 纳斯达克 小板股市 1.净资产 4 0 0 0万美元 4 0 0万美元 6 0 0万美元 5 0 0万美元 2.市值(总股本乘以股票价格) 1 亿美元 3 0 0 0万美元 3 0 0 0万美元 3 .最低净收入 无 无 无 7 5 万美元 4 .税前收入 1 亿美元(最近 2年每年不少于 2 5 0 0 万美元) 7 5 万美元 1 0 0万美元 5 .股本 4 0 0万美元 6 .最少公众流通股数 2 5 0 万 1 0 0万或 5 0万 1 1 0万 1 0 0万 7 .流通股市值 1 亿美元 3 0 0万美元 8 0 0万美元 5 0 0万美元 8 .申请时最低股票价格 N/A 3 美元 5 美元 4 美元 9 .公众持股人数每人1 0 0股以上 5000人 400人 400人 300人 1 0 .经营年限 连续3年赢利 2 年经营历史 1 年或市值5000 万美元 ▌ 2 、上市方式 通常而言,中国公司进入美国的资本市场可以采取以下 4种方式: (1)普通股的首次公开发行(IPO) 上一世纪 30 年代初期的股市灾难导致外国公司的股票在美国股市一落千丈,美国的投资人瞬间失去了数以亿计的投资,这一历史事件促使 1933 年的美国证券法正式实施。此后,美国证券法对境外公司在美国的普通股首次公开发行的监管与本土公司别无二致。毫无例外,该公司必须进行注册。根据公司的规模以及以前在美国的披露情况,美国证监会还制定了不同的表格,以供外国公司注册使用。 基本上,境外公司与美国公司一样,必须以同样的格式向美国证券委员会(SEC)和投资人披露同等的信息。对于许多境外公司来说,美国证券市场的披露制度是令人深感不适的。美国的财务披露和会计准则比许多国家的更加详细和严格,例如,其要求对公司的市场竞争性地位和管理阶层对前景预测的强制性披露,便是一个令外国公司头痛的例证,但是为了力争在这个浩瀚的资本市场上拥有一个位置,境外公司也只能入乡随俗了。为了软化此不适,美国证监会许可境外公司将其财务报表调节至符合美国的会计原则,并不一定要实际地按照美国标准来制作。 此外,境外公司的股票一旦公开交易,该公司还必须按照美国证券交易法的规定定期向 SEC 报告。 (2)美国存托股证挂牌(ADR) 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