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民事诉讼介绍 A
诉讼程序 在美国,民事诉讼是一种对抗性的和公开的程序
双方当事人提起和进行诉讼,向对方以及非诉讼当事人取得信息以证明各自的诉讼请求或答辩理由,并在公开审判中向法院或陪审团提供证据和理由
法院作为裁判员解决当事人之间的法律争议
在要求陪审团参加的审判中,由陪审团对案件事实争议进行裁决;不要求陪审团参加的审判, 则由法院对事实争议进行裁议
原则上,法院的审判程序都是向公众公开的,但法院为保护当事人的秘密而命令不公开审理的除外
美国的法院制度 美国的五十个州各有两套不同的法院系统:联邦法院系统和州法院系统
两套法院系统都受理民事案件
联邦法院 分布全美国,分为三个等级:地区法院、上诉法院和最高法院
联邦法官由美国总统任命,享受终身制
联邦法院能审理由美国宪法和国会法案明文规定的争议,包括"多元性" ("div ersity ") 案件,例如美国公民和外国公民之间的争议
州法院 五十个州各有自己的州法院系统,各州内的法院分为不同的等级
州法院法官或者任命或者选举产生,取决于各州自己采用的方式
州法院可以受理对当事人有属人管辖权的任何案件,除非联邦法院对争议事项拥有排他的管辖权
联邦法院系统和州法院系统拥有各自的民事程序规则,包括了民事诉讼中的各种程序性问题
大多数州的民事诉讼规则是以 《联邦民事诉讼规则》 (简称"《联邦规则》",) 为蓝本制定 的
本大纲即以联邦规则为依据
哪些法院最有可能受理牵涉中国被告的争议
对中国被告提起的诉讼,一般既可以在州法院也可以在联邦法院起诉
通常是由原告选择在哪个法院提起诉讼
起诉可以选择在地方性的法院,通常是州法院
在某些情沉下,中国被告可以将案件从州法院转移至联邦法院
这是因为联邦法官通常被认为较之州法院法官更为公允,并且,联邦法院多位于大城市,从而陪审团成员可以从一个较大的和更广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