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创建“老年人健身康乐家园”活动意见 明体〔2015〕14 号 各县(市、区)文体广电出版局、农办、老体协,市直及行业系统老体协: 根据《福建省体育局 福建省老年人体育协会关于开展创建“老年人健身康乐家园”活动意见》(闽体﹝2015﹞30 号)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闽政﹝2014﹞3 号)和省委组织部等 14 个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闽体﹝2014﹞182 号)精神,以及市委组织部等 15 个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三明市老年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明体〔2014〕111 号)精神和农业部“美丽乡村”创建目标体系,提出“文化体育活动经常性开展有计划、有投入、有组织、有设施,群体参与度高、幸福感强”的要求,切实加强基层老体协规范化建设,提升基层老体协组织的服务能力和工作水平,进一步推进基层老年体育事业的创新发展。市体育局、市农办、市老体协决定在全市开展创建“老年人健身康乐家园”活动。 一、充分认识开展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 “老年人健身康乐家园”是吸引、凝聚、服务广大老年人开展体育健身活动的重要阵地,是推动基层老年体育工作创新发展的有力抓手,是深化“四个层层抓”工作的重要载体。开展创建“老年人健身康乐家园”活动,对于积极应对老龄化,满足老年人健身需求,丰富老年人文体生活,提高老年人体育健身人口比例,提高老年人生活生命质量,提升老年人幸福指数,促进社会文明和谐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农办和老体协要精心组织,有效实施,积极探索,不断总结经验。要激发基层组织活力,充分调动广大老年群众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发挥“康乐家园”服务老年体育事业发展的示范作用,努力把基层老体协组织建设成为老年人交流健身经验、开展多种文体活动的服务平台,成为“老有所健”、“老有所乐”的幸福家园,成为宣传政策的阵地、传播知识的课堂、强身健体的场所、服务老年人的窗口、展示老年体育事业发展成果的平台。 二、目标任务 创建范围:全 市 乡 镇 ( 街 道 )、行政村 ( 居 委 会),市 直 及 行业系统 老体协基层组织。 创建目标:到2020 年底 ,全 市 “老年人健身康乐家园”创建率达 80%,“老年人健身康乐家园示范点 ”达 40%以 上 ,老年人体育健身人口比例达 到65%以 上 。 具体步骤:2015 年启动,开展试点工作;2016 年至20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