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常医疗信息请示报告制度 为了加强医疗安全,防范医疗环节缺陷,各科室凡有下列异常医疗信息及情况,必须及时或 1-2h 内向医务科或院领导报告(正常班时间报告医务科,节假日或夜间报告总值班或院领导)。 (1)发生医疗事故,严重差错或医疗问题,损坏或丢失贵重器材和贵重药品、毒麻药品,发现成批药品变质时。 (2)患者诊疗过程中发生意外事件或严重并发症,或患者病情危重,家属对诊断、治疗效果不满意,有发生医疗纠纷征服兆的。 (3)同时收治 3 个或以上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涉及法律、政治问题及自杀迹象的病员时。 (4)凡有大手术,需要脏器切除、截肢,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和自制药品首次临床应用时。 (5)需紧急手术的患者无行为能力且单位领导和家属不在时。(6)增补、修改医院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时。 (7)副主任医师以上或特殊工种的医务人员因公出差、院外会诊、接受院外任务时。(8)患者在输血过程中发生严重输血反应时。 (9)发生局部院内感染、疾病流行或发现特殊病病例、特殊症状病例时。 (10)在医务活动中,存在难以处理的突发情况时。违反上述规定者责任自负。 2、全程医疗质量控制实施方案医疗质量是医院发展之本,优质的医疗质量必然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保证我院在医疗市场竞争中保持优势、不断发展,特此制定全程医疗质量控制方案,以求正确有效地实施标准化医疗质量管理。真正做到检查到位、处理到位、告知到位、记录到位、签字到位、会诊到位;新病人必须检查、病重危病必须谈话、危重患者必须签字。 一、指导思想 (一)、实行全面质量管理和全程质量控制。建立从患者就医到离院,包括门诊医疗、病房医疗和部分院外医疗活动的全程质量控制流程和全程质量管理体系。明确管控内容并将其纳入医疗管理部门的日常工作,实施动态监控并与科室目标责任制结合,保证质控措施的落实。 (二)、以规章制度和医疗常规为依据,并不断修订完善。 (三)、强化各种医疗技术把关制度,如三级医师负责制度、会诊制度和病例讨论制度等,将医务人员个人医疗行为最大限地引导到正确的诊疗方案中。 (四)、质量控制部门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干预,对多因素影响或多项诊疗活动协同作用的质量问题,进行专门调研,并制定全面的干预措施。 二、管理体系 全程医疗质量控制系统的人员组成可分为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科室医疗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