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版 规章制度编号:国网(安监/4)853-2017 国 家 电 网 公 司 业务外包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外包安全监督管理,加强外包项目安全风险管控,防范各类安全事故(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电网公司安全工作规定》(国网(安监/2)406-2014)等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业务外包是指公司各级单位作为甲方(以下称发包单位)与乙方(公司系统外单位、公司各级集体企业,以下称承包单位)签订合同,将建设(技改)工程施工、供电企业业务(以下统称外包项目)发包给承包单位的活动(见附件 1)。 第三条 公司业务外包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原则,建立承发包单位各负其责、业务部门管理、安质部门监督的综合管理机制。 第四条 公司采取安全资信报备、承揽项目登记、入场核查验证、过程风险管控以及对发生安全事故、安全管理不规范修正版 的承包单位实行“安全黑名单”(以下简称“黑名单”)和“安全负面清单”(以下简称“负面清单”)管理等措施,对业务外包安全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分部)、公司各单位。代管县供电企业参照执行。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六条 公司总部职责 (一)国网安质部:负责制定公司业务外包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组织开展业务外包安全监督检查;指导各省级单位开展业务外包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管理承包单位安全资信和“黑名单”;管理公司业务外包安全资信管理信息系统(简称公司外包安全资信系统)。 (二)国网物资部:负责将承包单位安全资信报备纳入公司采购工作统筹管理,负责组织落实“黑名单”管理相关要求。 (三)国网法律部:负责公司业务外包安全监督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和“黑名单”管理合法合规性审核。 (四)其他专业部门:负责本专业业务外包安全管理;组织开展本专业业务外包安全工作的检查、评价和考核;指导各省级单位开展业务外包安全管理工作;协同国网安质部管理本专业职责范围内的承包单位安全资信和“黑名单”。 修正版 第七条 省公司级单位职责 (一)安质部门:负责组织落实公司业务外包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组织开展业务外包安全监督检查;管理本单位范围内承包单位安全资信、“黑名单”和“负面清单”;管理应用公司外包安全资信系统。 (二)物资部门:负责将承包单位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