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条款编号: A2057-02 友邦[2009]第0040 号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准予备案 第一条 附加合同的订立和构成 《友邦附加添益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依其所附加于的主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投保人的申请,经本公司同意而订立。主合同的条款也适用于本附加合同。若本附加合同条款与主合同的条款互有冲突,则以本附加合同条款为准。 若本附加合同的承保事项未在保险单上载明或批注,则本附加合同不产生效力。 第二条 保险责任 在同一保险期间内,本条第一至第三款给付的累计金额以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为最高限额。 一、意外身故保险金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释义一),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身故的(不包括猝死),则本公司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予健在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其金额等于该事故发生时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 若被保险人于身故前曾领有本条第二至第三款的保险金给付,则其意外身故保险金为基本保险金额扣除此二款内任何已给付保险金后的余额。 二、意外残疾保险金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导致《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简称《给付表一》) 所列残疾,则本公司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予被保险人,该给付金额为《给付表一》所列的相应给付比例乘以该事故发生时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 若同一意外事故发生在同一肢,而残疾项目所属 等级 不同时,仅 给付一项较 严 重 项目的意外残疾保险金; 在同一保险单年 度内,若不同意外事故发生在同一肢,而残疾项目所属 等级 不同时,以较 严 重 项目的意外残疾保险金给付为准: 若后次 残疾项目所属 等级 较 严 重 ,则需 扣除已给付的意外残疾保险金; 若前次 残疾项目所属 等级 较 严 重 ,则本公司不再 给付后次 的意外残疾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残疾前曾领有本条第二至第三款的保险金给付,则其意外残疾保险金以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扣除此二款内任何已给付保险金后的余额为最高限额; 在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