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特种设备定义,管理方式:监察、检验、执法二、法律法规三、承压类定义、类别,安全附件四、目录管理五、特种设备许可:设计、制造、安装、维修六、监督检验七、登记八、使用九、定期检验,定级,周期承压类特种设备知识介绍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本法的其他特种设备
二、不适用的:1、军事装备、核设施、航空航天器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的监督管理不适用本法
2、铁路机车、海上设施和船舶、矿山井下使用的特种设备以及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安全的监督管理,房屋建筑工地、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装、使用的监督管理,由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实施
一、定义,管理三、管理模式1、监察: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对全国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目前日照是质量技术监督局,县一级是市场管理局
机构改革后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检验检验机构需要核准,取得相应检验资质,有一个核准证号,可在国家局网站查询技术监督系统的检验机构TS71,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使用单位的自检机构TS72,定期检验行业检验机构TS75,定期检验还有一些其他的检验机构如:经国家质检总局审批发证的境内质检系统检验机构,总排列顺序为100,许可证有效期至2012年
表示为:TS7110100-2012如:经国家质检总局审批发证的境内企业自检机构,总排列顺序为10,许可证有效期至2013年
表示为:TS7210010-2013如:经国家质检总局审批发证的境内行业检验机构,总排列顺序为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