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性文件05 号安防工程企业申报能力评价要求为推进安防行业自律机制建设,营造公平、有序、诚信的安防市场环境,引导安防工程企业规范经营,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服务水平,促进安防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中安协组织开展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评价(以下称评价)
为方便企业参与,依据中安协《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评价管理办法》(以下称办法)和《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评价标准》(以下称标准)制定本《要求》
一、评价标准企业能力评价从高到低设为三个级别:一级、二级、三级
评 价 标 准(摘自《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评价标准》)项目指标注册资本近二年竣工工程业绩一级不少于 1000 万元一级规模不少于 5 项总额不少于 2000 万元单项 300 万元≥2 项企业能力二级不少于 500 万元三级不少于 50 万元一、二级规模不少于 5 项总额不少于 1200 万元-------总额不少于 50 万元- 1 -规范性文件05 号技术人员不少于 20 名技术人员技术负责人不少于 2 名技术人员不少于 10 名技术负责人不少于 1 名技术人员不少于 5 名须具备: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或通过中安协企业技术人员综合能力验证
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无犯罪记录;诚信表现工商、银行、税务信用无不良记录;承诺履行并签署《安防企业诚信公约》
工作场所(面积)不少于 300m2不少于 200m2不少于 100m2保持适合的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管理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近两年承建的工程无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
建立、健全客户服务制度, 持续增强顾客满意
依法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客户服务社会保险二、评价申报(一)基本原则:企业申报能力评价实行属地管理和自愿原则
(二)申报程序1、按照《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评价管理办法》与《